玉树州司法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玉树”目标,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玉树州的主要做法是: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积极向州委、州政府反映情况、争取支持,将全州法律援助经费由人均0.3元提高到人均0.5元,有力保证了法律援助业务工作的开展。二是拓宽服务领域,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针对玉树州维稳工作要求高、任务重的实际,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职能,通过在临街面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等便民措施,积极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捷服务,积极参与维稳、信访工作,成功处置一批涉法涉诉群体性事件,着力化解困难群众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三是整合人才资源,提高法律援助提供能力。有效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者人才资源,通过颁发聘书、强化培训、进行资格认证等方式,着力提高法律服务和办案能力。2007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多件,接待咨询1300余人次,直接或间接受援人达3000多人。四是强化“三个”意识,案件质量效果显著提高。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对案件办理进行全过程管理,严格规范案件申请、审查、受理、指派、回访等各个环节,案件质量显著提高。通过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使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能力显著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