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网运行管理,按照《青海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近期网络改版新增了各处室、各部门在线新增业务信息功能,各处室信息员根据实际需要新增业务信息,提交前需经部门领导审核,厅办公室将从文字、内容等方面全面把关、签发,对不符合要求、质量较低的信息进行调整、修改,甚至删除。
2、对涉密信息或不公开信息坚决不允许在网上发布,同时落实好各项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对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泄密或系统故障的,酌情追究责任,提交部门承担一切后果。
3、对长期不更新的栏目,将直接取消该栏目,以后再不开设。提交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性困难,可在技术论坛留言,厅办公室要及时予以答复,并提供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