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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司法:http://www.qhsf.gov.cn 来源:厅法制宣传处 供稿: 发布时间:2008/7/10 14: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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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公室根据青海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和“五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对全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法律服务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地区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以保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法律服务和其监护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提高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的法律意识,保证广大留守流动儿童得到必要的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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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发:翟林 审核: 编辑:楼东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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