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省厅概况领导简介部门简介业务介绍工作动态业务动态信息公开信息传输州地市局
您当前的位置:新闻浏览
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
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青海·司法:http://www.qhsf.gov.cn 来源:厅法制宣传处 供稿: 发布时间:2008/11/17 17:08:36
 
【字体: 刷新】 【返回】 【关闭
  
  各州、地、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办公室: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律七进”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前进方向,宣传我国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结合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五、活动形式
  要切实运用好传统的法制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丰富座谈会、论坛、讲座、征文、演讲、法制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等宣传形式,继续用好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宣传册(页)、宣传纪念品等手段;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继续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剧)目;要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要积极筹划组织法制文艺创作演出,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六、活动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充分发挥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载体的作用,在广大公民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其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力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要在总结历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手段和形式上的创新发展,丰富宣传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本次活动情况请及时报治省办。
  
  附件:省垣地区“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司法厅
  
  青海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省垣地区“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省垣地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具体方案:
  一、活动时间:2008年12月4日前后
  二、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治省办与西宁市治市办于12月3日在西宁城东泰宁小区举行“法律进社区”活动,内容包括:开展送法下乡赠书活动;“新路”艺术团进行法制文艺演出;省红十字医院开展义务诊疗;律师解答法律咨询。
  (二)治省办与省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单位联合开展手机法制短信宣传活动。
  (三)治省办与青海法制报社联合开展法制征文活动。
  (四)治省办于12月4日在西宁市中心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法制宣传短片等。
  (五)治省办与省妇联在12月3日举办“法律进家庭”主题宣传活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签发:翟林 审核:翟林 编辑:楼东雄)
中国政府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国研网 | 司法部 | 中法网 | 青海省政府 | 青海法学网 | 青海法律援助网
Copyright 2008 www.qhs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青海省司法厅 青ICP备07500001号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路11号 恒创软件室设计 电话:0971-8210765 Email:duzhih88@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