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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办公室关于信息安全保密自查的通知
青海·司法:http://www.qhsf.gov.cn 来源:厅办公室 供稿: 发布时间:2008/7/4 10: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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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根据省国家保密局要求,经厅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近期在厅机关开展一次全面的信息安全保密大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厅机关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网络物理隔离,并进行病毒、木马彻底清理,由厅办公室负责。
  二、健全、完善信息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印发各处室、各单位。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信息安全保密规章制度,确保不泄密、不留隐患。
  三、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处室、本单位计算机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做到非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不处理、存储涉密信息,同时针对病毒、木马进行全面清理,办公室负责抽查。涉密信息处理、存储统一在指定涉密计算机上处理。
  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书面报告,并会同厅办公室及时做出处理。
  五、今后要把这项工作经常化,切实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签发:张斌 审核: 编辑:杜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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