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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省治省办在化隆县举办农民法律知识培训班
青海·司法:http://www.qhsf.gov.cn 来源:厅法制宣传处 供稿:杨勇 发布时间:2009/12/4 16: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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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至12月1日,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和化隆县司法局联合举办农民法律知识培训班,化隆县群科镇、德恒隆乡、谢家滩乡、二塘乡四个乡镇的村委会干部和人民调解员130多人参加培训。这四个乡镇一度“枪患”问题严重,是化隆县制贩枪支违法犯罪的重点乡镇。
  省司法厅副厅长、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王建荣,化隆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国栋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
  省社科院教授张继宗、张立群,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翟林,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宁分所律师龚华丽先后在培训班上讲授了劳动法、土地承包法、刑法、婚姻法、枪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参加培训的村社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培训授课。
  此次农民法制培训班,是利用冬季农闲时节举办的,培训班的举办得到化隆县县委、县政府和海东地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化隆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培训的具体工作。
  王建荣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培训班,是针对化隆县曾一度出现制贩枪支问题而开展的法制培训,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调委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营造缉枪治爆法治氛围,为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次培训班的举办,对于提高化隆县村社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自身素质,做好新形势下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推进“法律进乡村”开展,防范制贩枪支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必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化隆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国栋在讲话中概括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化隆县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并对今后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预防制贩枪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等方面提出了原则上的要求。
  赵国栋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参加培训的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珍惜这次机会,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聆听专家授课,力求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成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为杜绝化隆县制贩枪支现象发生和平安化隆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法制宣传处)
(签发: 审核:翟林 编辑:楼东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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